我们知道,H-1B签证可以为外籍雇员带来诸多好处,其中之一,就是H-1B的外籍雇员如果需要转换雇主,只要新的雇主为其递交的H-1B转换申请被移民局收到,该外籍雇员即可开始为新的雇主工作而无需等到H-1B转换申请批准,这就是H-1B的流动性规则(H-1B Portability)。
使用H-1B流动性规则必须满足如下的条件:
(1)该外籍雇员是经过合法批准进入美国的;
(2)新雇主在该雇员之前的H-1B身份到期之前为其提交了具有法律事实依据(non-frivolous)的申请;以及
(3)该外籍雇员在合法进入美国后,在该申请前没有从事任何没有授权的工作。
而我们知道,能支持H-1B申请的雇主可以分为H-1B名额豁免的和需要占用名额的两类,其中,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雇主为高等教育机构或相关的非盈利实体,非盈利研究机构,以及政府研究机构,其雇佣的H-1B外籍雇员不占H-1B名额。因此,在利用H-1B流转规则时,我们可以大抵分为如下四种情形:
使用H-1B流动性规则时的现实问题考量
利用H-1B的流动性规则,H-1B雇员可以在新雇主为其提交转换申请即开始为其工作,无需等到H-1B转换申请的批准,可谓H-1B外籍雇员的一大福利。可是,硬币总是有正反两面,利用H-1B流动性规则都伴随着H-1B转化申请被拒的风险。设想,如果一个H-1B外籍雇员利用H-1B流动性去了新雇主那工作,之前的雇主完全可能会立即报告移民局结束与其的H-1B雇佣关系。如果多日后,该雇员的H-1B转换申请被拒,其面临的就可能是失去身份不得不离开美国的尴尬场面。
为了避免这样的窘境,最最安全的做法是不要轻易使用H-1B的流动性规则,保持当前的工作和身份直到新的H-1B被批准后再转换雇主。利用移民局为H-1B审理提供的加急服务(Premium Processing),多交给移民局1225美元,可以在15天之内获知结果,相对一般审理时间2-4个月,大大的加快的程序。获得结果后,如果获批就可以安枕无忧的去新雇主那工作了。
如果,基于现实的紧迫,比如新雇主要求立即上岗,或者该H-1B外籍雇员获知自己即将被原雇主解雇,那么使用H-1B流动性规则可能无法避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建议H-1B外籍雇员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对案件进行评估和代理,以尽可能减小H-1B转换申请被拒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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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