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华人朋友在美多年后,仍然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回国进行结婚登记。他们有的是寻找儿时青梅竹马,有的倾向于寻找华人作为自己的终生伴侣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加入美国国国籍的华人还是在美国居住,学习或工作的中国公民,在回到中国登记结婚时,须出具被公证/认证的“无配偶声明书”,以便使国内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相信申请人没有在中美两地重婚的情况。在处置国内财产时,美籍华人也需要申请公证/认证“无配偶声明书”以证明申请人有权单独进行处置。
具体的来说,中国公民与美籍华人申请公证/认证“无配偶声明书”的过程与所需材料不尽相同,我们接下来将为大家分别介绍:
在美居住、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包括绿卡持有者)
申请公证“无配偶声明书”
中国驻美使领馆强调,在美中国公民回到中国登记结婚时,须向所在领区的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申请公证“无配偶声明书”。当然,如果中国公民仍旧保留国内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文件,也很有可能在没有公证书的情况下成功进行结婚登记。
申请的注意事项为:
所需材料为:
需要注意的是申明书在到达使领馆前不可先行签字及写明日期。申请人须在申请过程中,于办理公证的工作人员面前签字并写明日期。
关于申请成功后得到的公证书需要注意的是:
1. 为避免申请人重复使用“无配偶声明书”,使领馆规定每人只能办理一份“无配偶声明”公证。因此请申请人妥善保管公证书。
2. 公证书自出证日起有效期6个月。因此申请人在得到公证书后应于6个月回国进行结婚登记。
美籍人士申请认证/公证“无配偶声明书”
美籍人士如要与国内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无配偶声明书”。总体来讲,有两种途径可以认证/公证声明书,申请人既可以在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也可以在美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我将为大家分别介绍两种途径,并在最后做一个简单比较:
于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到的“无配偶声明书”认证,实际上是在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做出的对申请人单身状态的公证的基础上的认证,是对美国方面做出的单身公证的认证。因此在去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前,首先要有美国方面做出的公证。总的申请步骤为:
申请的注意事项为:
关于成功申请后得到的认证书需要注意的是:
美籍华人也可以于美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结婚资格声明(Marriageability Affidavit)公证来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
此种申请首先需要预约,办理时须亲自到美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申请时需携带:
综上所述, 两种申请的主要不同在于,一个在美国申请,一个在中国申请。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开具的认证,相对于美国大使馆开具的公证书,与国内联系更加紧密。毕竟如要在中国登记结婚,民政局与中国驻外使馆同属中国政府机关,而美国驻中国使馆却是美国政府机关。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地方的民政局在收到美国驻华使馆开具的公证书后,还要求申请人到指定机构翻译鉴定后才予以承认。而且在中国使馆申请的认证可以在回国前提早准备,而在美国使馆的公证需要回国后才能着手申请,让本就很忙的大婚前夕“忙上加忙”。因此在考虑具体采取哪种办法之前不妨先咨询一下中国登记地点的民政局和自身的行程再做决定。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果登记结婚的双方都不是中国公民,那至少一人应持有中国居住证,否则不易进行登记。
最后,祝所有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才子佳人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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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