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对未婚妻(未婚夫)的定义


依据美国移民局提供的定义,未婚夫/妻是那些已订婚或者已协议结婚的人。外国未婚夫/妻与美国公民若要顺利完婚,其婚姻本身还必须符合相应州法的规定。

根据这一定义,男女双方在过去的两年内必须见过面。 当然,有些例外情况也是可以通融的。 例如,在某些文化中,未婚妻和未婚夫在婚前是不能见面的。

有趣的是,有的时候美国移民局会将那些即使已经结婚的人定义为未婚夫妻。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公民和外国未婚夫/妻也无需见过面。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两个例外的规定,请参见特殊K-1/K-2签证情况中的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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