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美国政府机构IGA出面要求豁免


申请IGA豁免的步骤如下:

  • 决定豁免申请资助人,即相关的IGA。申请人不必必须为为其资助的IGA工作,比如说,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可以为申请人资助申请IGA豁免,只要他的工作可以为改善美国公民健康水平作出贡献。每一个IGA都有资助这种豁免的范围。
  • 填写国务院的J-1豁免审议申请表。此表由美国国务院豁免审议部门提供,其中包括一系列关于申请人基本信息的问题,有关申请人为之工作的项目的资助情况问题,还有有关申请豁免的理由的问题。
  • 材料准备完毕后,将填好的J-1豁免审议申请表、所有的DSP/IAP-66表、申请费连同一个回邮信封一起递交至美国国务院的豁免审议部门。之后国务院豁免审议部会将相关指导性材料连同指定给申请人的案件编号寄回给申请人。
  • 向IGA申请要求资助。由申请人的雇主或者未来的雇主代表申请人向相关的IGA提出这种申请要求。提出这种申请时应该递交一份详细而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解释为什么这项豁免对该IGA是有好处的,同时还应该证明如果这项豁免得到批准是符合美国的公共利益的,而如果申请人的这项豁免没有获得批准,他要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回到原居住国,这将对该IGA产生负面的不利影响。在向IGA申请资助豁免时,可以同时递交其他支持性材料,如在相关研究领域中的专家写的推荐信。除此之外,还应该递交有关国务院豁免审议部受理豁免申请的数量的文件给IGA。如果IGA决定资助这项豁免申请,就会向国务院豁免审议部出具推荐信。
  • 国务院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议,然后将最后的推荐意见交送移民局。与「不反对」豁免类似,如果国务院持反对意见的话,移民局就不会批准此项豁免申请。反之,移民局将极有可能会批准这项豁免。

申请IGA豁免的过程比较复杂,我们建议您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

一般说来,受「回国服务两年」限制的J-1持有者如果不能顺利申请到「不反对」豁免,IGA豁免也是一种选择。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来申请IGA豁免。在考虑申请IGA豁免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IGA资助人: 如果要申请IGA豁免,必须有相关的IGA来作申请资助人。如果申请人为某一政府机构资助的项目或计划工作,如能源部、国防部等,这些出资的政府机构就可以作为申请人的IGA资助人。但是,能够弄清楚项目的资助人,获得IGA的帮助并非易事。资深的移民律师可以帮助您找到合适的IGA来资助您的J-1豁免,所以我们建议您向资深的移民律师进行咨询。
  • 雇主/未来雇主的支持: 大多数情况下,IGA仅受理由申请人的雇主或者未来的雇主提出的要求资助豁免的申请。这就意味着申请人不能自己直接向IGA提出申请。申请人不仅要获得自己的直接导师的支持,还需要获得上级行政官员的支持。通常情况下,IGA会要求雇主签署IGA申请、提供申请人所工作的项目情况的材料,或者组织招聘活动来证明不受「回国服务两年」限制的人不符合该职位的要求。不同的IGA对雇主的要求也不同。
  • 时间: 一般说来,如果J-1持有者在美国保持合法身份的时间(甚至加上延期的时间)不足以完成该研究项目的目的,且如果他受到「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需要回到原居住国的话会对该研究项目产生不利影响,才可以申请IGA豁免。 IGA豁免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在该研究项目中的重要地位,并且应加入该研究项目至少两年。考虑到IGA豁免申请的复杂性,一般在准备正式递交IGA申请前的六个月就应该着手进行准备。
  • 申请人在研究项目中的作用: 证明申请人在其工作的项目中的重要地位对于IGA豁免申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己发表的文章、专利或者在研究过程中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来证明自己在研究项目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 推荐信: 申请人与自己工作的研究项目中的领导人员或者教授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IGA豁免申请来说也很重要,因为申请IGA需要来自这些人的推荐信。除此之外,获得来自此研究项目之外的专家学者的推荐信也是非常有用的,因为这些推荐信可以证明申请人的研究能力,还有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的成就得到认可。

能够更多地满足以上条件,申请IGA豁免成功的机率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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