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0程序领养大致流程


首先该被收养人必须满足如下的条件:

  • 收养行为发生在被收养人16周岁生日之前;
  • 收养人在完成收养之前或之前拥有被收养人的法定监护权两年;且
  • 收养人在完成收养之前或之后与被收养人共同居住两年。

以下我们分情况讨论:

  • 至少收养人的一方为美国公民:
    • 第一种情形是被收养人以非移民身份处在美国境内.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且目前21周岁以下未婚,收养人可以将其作为直系亲属为其同时提交I-130移民申请和I-485身份调整申请。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收养儿童的条件且未婚,但超过了21周岁。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一优先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为其提交I-485身份调整。在提交I-485身份调整之前,该被收养人必须拥有独立的有效身份才能待在美国。
      • 如果被收养人虽然满足收养儿童的条件但已婚,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三优先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为其提交I-485身份调整。在提交I-485身份调整之前,该被收养人必须拥有独立的有效身份才能待在美国。
    • 第二种情形是被收养人在美国境外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且目前21周岁以下未婚,收养人可以将其作为直系亲属为其同时提交I-130移民申请并要求进行领事馆程序,在领事馆程序完成之后,被收养人获得移民签证并在入境时获得绿卡身份。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收养儿童的条件且未婚,但超过了21周岁。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一优先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要求为其进行领事馆程序,在领事馆程序完成之后,被收养人获得移民签证并在入境时获得绿卡身份。
      • 如果被收养人虽然满足收养儿童的条件但已婚,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三优先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要求为其进行领事馆程序,在领事馆程序完成之后,被收养人获得移民签证并在入境时获得绿卡身份。
  • 收养人双方或至少一方为绿卡持有者:
    • 第一种情形是被收养人以非移民身份处在美国境内.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且目前21周岁以下未婚,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二优先A类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为其提交I-485身份调整。在提交I-485身份调整之前,该被收养人必须拥有独立的有效身份才能待在美国。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收养儿童的条件且未婚,但超过了21周岁,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二优先B类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为其提交I-485身份调整。在提交I-485身份调整之前,该被收养人必须拥有独立的有效身份才能待在美国。
    • 第二种情形是被收养人在美国境外.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且目前21周岁以下未婚,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二优先A类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要求为其进行领事馆程序,在领事馆程序完成之后,被收养人获得移民签证并在入境时获得绿卡身份。
      • 如果被收养人满足收养儿童的条件且未婚,但超过了21周岁,收养人只能通过亲属移民第二优先B类提交I-130申请并在有签证名额之后要求为其进行领事馆程序,在领事馆程序完成之后,被收养人获得移民签证并在入境时获得绿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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