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移民FAQ


Q.什麼是USCIS?

A.USCIS 是美國移民局的全稱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的英文首字母縮寫, 是美國的國家政府機構,主要負責管理美國境內外籍人士,以及處理與移民相關的申請(包括EAD申請)等。在2003年3月之前,USCIS叫做移民歸化局(INS)。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USCIS也叫做公民與移民服務局(BCIS)。現在,人們也會簡稱之為CIS。在我們網站上,我們使用目前通用的名稱美國移民局,即USCIS。

Q.什麼是家庭移民?

A.基於家庭基礎的移民是通過一定家庭關係成為美國永久居民。通常,美國公民(USC)或合法永久居民(LPR)可以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交移民申請。提交申請的美國公民(USC)或合法永久居民(LPR)叫做申請人(Sponsor)。移民申請為之提交的外國人叫做受益人(Beneficiary)。

Q.誰可以做申請人(Sponsor)?

A.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可以做家庭移民申請的申請人(Sponsor)。但是,申請人也必須滿足一定要求並承擔法律義務。申請人必須簽署一份給受益人的經濟擔保書,保證收益人的生活標準不會低於國家貧困線的125%。該義務將持續到該受益人成為美國公民或在美國境內工作40個合格季度。

Q.我妻子和我是在美國工作的外國人。我1歲的兒子出生在美國並且是美國公民。他現在能否為我們提交移民申請?

A.不能。在他21歲以前不能基於你們的親子關係為你們提交移民申請。

Q.我是永久居民。我能為我的父母提交移民申請嗎?

A.不能。作為合法永久居民,你不符合提交使父母來美永久居住和工作的申請條件。

Q.什麼人可以做受益人(Beneficiary)?

A. 首先,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寡婦或鰥夫以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如果是子女為父母申請移民,子女應滿21歲。這些人可以移民美國並不受任何名額限制。他們不需要等待時間即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其餘的受益人將分成不同的「優先」類別。每個優先類別每年都有一定名額以限制美國移民的數量。 請點擊排期表Visa Bulletin瞭解更多信息。

四個優先類別如下:

第一優先類別:適用於美國公民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類別:適用於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類別:適用於美國公民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類別:適用於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Q.我是美國公民。我應該為我外籍配偶的移民申請準備哪些文件?

A.通常你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1. I-130表格,外國親屬移民申請,並附帶所有必需的文件證明;
2. 顯示你姓名的出生證件或美國護照的複印件;
3. 如果你是一位公民且不在美國出生,請附帶以下任意一份證件:

a. 入籍證或公民證;
b. 美國護照。

4. 兩份完整的已簽字的G-325A表格(夫妻各一份);
5. 結婚證複印件。
6. 任何證明你或你配偶上段婚姻合法結束的離婚判決、死亡證明或終止判決;
7. 你和你配偶各兩張彩色照片。

Q.我是合法永久居民並且是我妻子孩子的繼父。我應該為這個孩子的移民申請準備哪些文件?

A. 通常,你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1. I-130表格,外國親屬移民申請;
2. 你的永久居留證複印件;
3. 顯示小孩和其母親姓名的出生證明;
4. 顯示你和你妻子姓名的結婚證明(你們婚姻應在你繼子的18歲生日前發生);
5. 任何證明你或你配偶上段婚姻合法結束的離婚判決、死亡證明或終止判決。

Q.我是美國公民並且為我兒子提交了一份「外國親屬移民申請」I-130表格。我的兒子將滿21歲。要使他成為合格的美國公民直系親屬,我應該什麼時候提交移民申請?

A.根據孩子身份保護法(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在你兒子21歲生日之前,你提交移民申請的話,他仍將被看作美國公民的子女。瞭解更多家庭移民中有關"Age Out"的信息,請點擊這裡

Q.美國移民法如何定義「兄弟姐妹(Siblings)」?

A.兄弟姐妹包括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或姐妹,或者收養的兄弟或姐妹。兄弟姐妹關係成立的必要條件是,每個人必須至少是同一個父親或母親的小孩。兄弟姐妹不需要是相同親生父母的小孩,而只要在合適的時間成為其父母的「小孩」,比如,如果是收養的話,年齡未到16歲,如果是繼子的情況,年齡未滿18歲。

Q.我是一個美國公民,並且我已超過18歲。我可以為我的外國姐妹申請移民嗎?

A.不行。作為一個美國公民,你至少要到21歲才能為你的姐妹提交移民申請。

Q.我是一個美國永久居民。我可以為我的外國兄弟申請移民嗎?

A.不能。作為一個永久居民,你沒有資格為你的外國兄弟提交移民申請。

Q.如何知道我是否為一個合格的受益人?

A.受益人的資格是嚴格限定的並且在其身份調整申請批准的時候應滿足該申請類別的標準。如果沒有達到標準就不能通過家庭移民申請移民到美國。請點擊職業移民瞭解其他可能性。

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寡婦或鰥夫以及子女。特別的是 ,子女應為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未婚兒子或女兒。收養的小孩如果在其收養完成時未滿16歲也滿足條件。繼子如果在其父母婚姻發生時未滿18歲也滿足條件。如果是子女為父母申請移民,子女也應滿21歲。需要指出的是美國公民配偶的父母不屬於移民申請中的父母範疇。

Q.我的父親是美國公民,他在為我提交綠卡申請。我結婚了並且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是否我的父親要分別給我的妻子、兒子和女兒提交申請?

A.不需要。你的父親不需要為你的配偶、兒子和女兒再單獨提交申請。你的配偶和小孩將包括在你父親為你提交的移民申請中。

Q.申請人如何開始進行申請程序?

A.這裡有兩種情況:

(1) 如果受益人已經在美國境內並處於非移民身份:如果該外國人是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他/她不需要處於非移民身份,但必須是以一個有效簽證進入美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該受益人是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這個美國公民申請人可以提交移民申請,並且該受益人同時可以提交身份調整申請。如果受益人屬於四個優先類別中的一類,則只有移民申請可以提交,而受益人需要等待移民簽證名額可用,才能提交身份調整申請。在這段等待時間,受益人必須單獨保持一個有效的非移民身份。

(2) 如果受益人在美國境外: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需要提交移民申請並要求移民局通知該受益人所居住國家的美國領事館。一旦移民申請批准了,美國國務院的簽證中心將寄送一份表格和信息包裹給申請人。完成所需表格的填寫後,受益人就到海外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在受益人持移民簽證進入美國那天,他/她就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

Q.通過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申請(EB-2),我在一個月以前拿到了我的綠卡。在我I-485批准的前兩個月,我回到我的出生國並和女友結婚。我如何能將她帶入美國?

A.由於你在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之前結婚,而你的配偶沒有跟隨你進入美國,她就符合」 跟隨進入「 (following-to-join) 的受益條件。這意味著你不需要再為你的妻子單獨提交I-130表格,即外國親屬申請,而你的妻子也不需要額外時間等待簽證名額變為可用。你可以向美國移民局提交I-824表格,讓其通知美國領事館你是合法永久居民,因此你的妻子可以申請移民簽證。

Q.我如何申請I-824處理程序?我需要向移民局提交哪些文件?

A.你應向就你的案子採取最新措施的移民局辦公室提交I-824申請。以下為你應向移民局提交的文件:

  1. 一份I-824表格,批件執行申請;
  2. 你的身份調整申請原始申請文件的複印件;
  3. I-797表格複印件,原申請的批件通知;
  4. 永久居留證或I-551複印件;

如果I-824批准了,移民局將通知你配偶所在國的美國領事館你已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因此你的配偶可以申請跟隨進入移民簽證。你的配偶則需聯繫當地美國領事館完成該程序。

Q.家庭移民申請一般要求提交什麼文件?

A.根據申請人和受益人的關係,以下為通常需要提交的文件:入籍證明、出生證明、結婚證、收養材料、離婚判決。在大多數情況下,申請人需要提供工作證明和近年來的W-2工資單。受益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包括護照、簽證、I-94表、照片以及體檢報告。

Q.什麼是未婚夫/妻簽證?

A.未婚夫/妻簽證k-1是一種特別簽證,頒發給需要進入美國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人。首先美國公民申請人應向移民局提交申請。一旦申請批准,外國未婚夫/妻可以在海外美國領事館申請K-1簽證。持有K-1簽證,外國人必須在進入美國以後90天內與美國公民結婚。

Q.我是美國公民,並為我在外國的妻子提交了I-130申請。但是I-130申請還未獲得批准。在簽證申請等待期間我的妻子可以來美國居住嗎?

A.可以。一旦你提交I-130申請,你的配偶就有資格申請非移民的K-3簽證。這將給予她在簽證申請等待期間在美國居住和工作的權利。但是,你的妻子並不一定要通過K-3簽證來美居住和工作。她可以在國外等待移民簽證程序。申請K-3簽證是可以讓她更快進入美國的一個方法。

Q.什麼是臨時綠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

A.臨時綠卡是頒發給作為美國公民配偶的受益人,並且其婚姻發生在受益人成為美國永久居民以前的兩年內。配偶雙方需在受益人進入美國的兩週年到期前90天內共同提交取消臨時綠卡條件限制的申請。未提交該申請將導致受益人的臨時綠卡的終止。

Q.新移民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嗎?

A.是的。如果受益人已經在美國並且申請了永久居留權,他/她可以同時申請工作許可證(EAD卡)。在三、四個月內,遠早於受益人實際獲得綠卡的時間,受益人就可使用EAD卡在任何職業開始合法工作。

Q.當受益人在等待綠卡期間需要到國外旅行時應該怎麼辦?

A.由於移民局大量的案件積壓,身份調整申請提交後可能需要兩年時間受益人才能獲得綠卡。在這段等待時間,受益人可以申請回美證(Advance Parole),從而可以到海外旅行並回到美國而不影響其綠卡申請。回美證的唯一先決條件則是受益人必須在美國境內保持一個合法身份。

Q.根據聯邦貧困線,目前的的收入水平的是怎樣情況?

A.貧困線的標準根據家庭規模大小而變化。在2004年,48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貧困線包含以下細目分類:

  1. 一個家庭成員:$9,310
  2. 兩個家庭成員:$12,490
  3. 三個家庭成員:$ 15,670
  4. 四個家庭成員:$18,850
  5. 五個家庭成員:$22,030
  6. 六個家庭成員:$25,210
  7. 七個家庭成員:$28,390
  8. 八個家庭成員:$31,570
  9. (對於超過8個成員的家庭,每多出一個成員增加$3,180。請注意Alaska和Hawaii的聯邦貧困線水平更高。)

Q.聯邦貧困線會改變嗎?

A.是的,聯邦貧困線每年都在變化。

Q.我是美國公民並且有幾年沒有工作了,我可以為我的妻子申請綠卡嗎?

A.可以,但你需要一個共同申請人尋求經濟擔保支持。

Q.如果我有一個共同申請人支持我妻子的申請,移民局會不會質疑我支持妻子申請的能力?

A.不會。只要你的共同申請人滿足經濟支持的要求。

Q.我沒有收入並且無法找到一個共同申請人,還有什麼辦法為我妻子進行申請?

A.你可以提供可用的資產證明以及你的總共家庭收入,從而達到對收入水平的要求。如果你妻子最近6個月都和你居住在一起,她的收入也會被包括在你的家庭收入裡面。

例如:陳先生處於失業狀態並沒有收入,但是他擁有一幢現價為$500,000的房子,並沒有任何負債。他可以提交對其房屋擁有權的證明以滿足經濟支持的要求。

Q.我沒有收入,而且在美國也沒有貴重資產,但我在中國擁有現價為$100,000的房屋,這有用嗎?

A.有用。你可以將你在美國以外的重要資產計算在內,只要你的這些資產在13個月內可兌換為現金。

Q.如何判斷我的資產足以達到經濟支持標準的要求?

A.你資產的價值減去抵銷債務後的價值必須多於貧困線減去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差值的5倍。

例如:李先生年收入是$2,490。如果聯邦貧困線對兩個成員家庭的規定為$12,490。他必須證明他的淨資產價值不少於($12,490-$2490) x 5 = $50,000。

Q.我應該提交哪些資產證明?

A.資產證明應包括幾乎所有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通常為:a. 最近12個月內銀行存款證明;b. 股票、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c. 個人資產; d. 不動產。

Q.我最近獲得了M.D.學位,但我目前的收入無法達到最低收入標準,那我的學位能起作用嗎?

A.不能,你的學位在這裡沒有作用。

Q.我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但我妻子的收入超過了聯邦貧困線。我的妻子可以支持她自己的申請嗎?

A.一般不能。但如果你妻子在最近6個月內都和你居住在一起,她的收入可以算在你的家庭收入裡面。家庭收入包括與申請人通過出生、婚姻或收養相關聯的並在最近6個月和申請人居住在一起的,以及退稅清單上所列出的附屬人的所有收入。

Q.誰可以做共同申請人?

A.要做共同申請人,基本上要求其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18歲或以上,並且符合居住要求,文件證明要求以及收入要求。

Q.我與申請人或受益人沒有什麼家庭關係,我也可以做共同申請人嗎?

A.可以,只要你滿足其他對共同申請人的要求。

Q.我可以有多個共同申請人嗎?

A.可以。對共同申請人的數量是沒有限制的。但是如果你有多個共同申請人,每個共同申請人都必須提交證據證明其收入達到要求水平的125%。

Q.什麼是居住要求?

A.住所是指申請人主要或實際的居住地點。美國移民法要求共同申請人必須居住在美國,也就是說必須在美國有一個主要或實際的居住地點。

例如:張先生是美國公民。他去年賣掉了他在底特律的房子並搬到了加拿大多倫多。張先生就不滿足對共同申請人的居住要求因為他不在美國居住。

Q.什麼是文件證明要求?

A.共同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文件證明:

  1. 最近三年的聯邦退稅證明;
  2. 目前的工作證明;
  3. 申請人的收入達到收入要求的證明。

Q.對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要求是什麼?

A.基本來說,共同申請人收入應達到聯邦貧困線水平的125%。

Q.共同申請人可以整合他/她所有資產以達到指導線的125%水平嗎?

A.不行。不像申請人,共同申請人不允許整合他/她所有資產以達到指導線的125%水平。

Q.作為共同申請人我應該提交什麼文件?

A.作為共同申請人,你應提交一份經濟擔保書。

Q.經濟擔保書在法律上是否可執行?

A.是的。美國移民法規定,經濟擔保書在法律上是可執行的,並且可以由被支持的人、州或聯邦政府、或其他提供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的公共福利的機構執行。

Q.我為我的妻子進行申請但是我們現在離婚了。離婚後我還受經濟擔保書約束嗎?

A.是的。離婚並不會造成擔保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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