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申请被审查以及上诉时,申请人须严格遵循时间及程序限制


本文的英语版本

劳工部希望整个劳工证申请程序尽量流畅且高效, 不希望雇主和主审官来回解释辩论到底申请是否符合要求。因此,雇主向劳工部提交与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各种辅助材料、法律论据等), 受到劳工部的严格限制。

另外,一旦PERM申请被特案审查或者拒绝, 除非申请人放弃申请,否则申请人和受益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时间限制以及程序要求做出回应(无论是提交证明材料还是上诉),劳工证申请才有可能最终获批。申请人按照劳工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还需面临很多其他方面的限制。

简单来说,申请人/雇主只有一次机会向劳工部提交有效证据支持自己的劳工证申请。劳工部为了保持PERM申请系统的高效性,不会给申请人再次提交新证据的机会。即使申请人符合所有PERM招聘规定,只要该申请人在劳工部要求时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申请就会被劳工部拒绝。

审查以及上诉期限


劳工证申请递交到劳工部之后,可能面临3种处理结果:申请获批;被审查,劳工部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被拒。并不是只有表面看起来有明显缺陷的申请才会被审查,劳工部还会随机抽取一些申请进行审查。因此,不管是看起来完美无缺的申请还是有疑点、缺陷的申请,都有可能被劳工部审查。

如果劳工部决定对某一申请进行审查,主审官会向申请人送达一份审查通知(audit letter),告知申请人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的原因,并且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必须在劳工部发出审查通知之后30天之内将劳工部所要求的材料提交上去。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劳工部将会拒绝其申请(甚至可能要求在之后两年中,申请人都需要在劳工部监督下进行其他劳工证申请所需的招聘活动)。当然,在少数情况下,主审官也有权决定给予申请人额外30天时间。

如果申请被拒,不管是经过审查还是直接被拒,申请人都可以在主审官做出决定后30天之内申请重新审议(motion to reconsider)或者上诉(request for review)。假如申请人申请重新审议,之前处理该申请的主审官会继续处理该申请,并且,根据之前审查程序的不同,申请人也许有机会在重新审议时提交相关证据。但是,如果申请人选择绕过或者放弃申请重新审议,直接上诉至劳工证上诉委员会(BALCA),那么该申请人很可能也会失去提交相关证据的机会。

“重新审议”


重新审议主要是给申请人一个机会向主审官解释为什么自己的申请不应该被拒绝。如果原先的申请没有经过审查(audit),直接被拒,申请人可以提交之前无法提交的新证据、新材料。但是,如果原先的申请是经过审查再被拒,那么主审官将不会考虑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新证据。

因此,“重新审议”有两种情形:

  • 递交PERM申请-〉主审官决定审查该申请-〉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据-〉主审官做出决定-〉如果申请被拒,申请人可以申请重新审议-〉同一主审官根据审查时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重新审议该申请
  • 递交PERM申请-〉申请未被审查,直接被拒-〉申请人申请重新审议,并且提交相关证据-〉同一主审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据重新审议该申请

我们可以看到,不管何种情形,申请人都只有一次提交相关证据的机会。这是因为,劳工部的各种规定都是为了保证PERM申请程序的高效性。劳工部不希望陷入“请人提交证据--主审官审议--申请人再提交证据--主审官再审议”这样的漫长循环中。因此,一旦申请人在有机会提交新证据时未提交,该申请人就会永远失去提交新证据的机会。

如果主审官在重新审议之后还是拒绝了申请人的申请,该申请会被自动上诉到劳工证上诉委员会。

“上诉”


这里的上诉指由劳工证上诉委员会进行的行政复核,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之前判例复核主审官所做决定的是否符合这些规定以及程序是否正当。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上诉委员会的整个复核程序仅会基于申请人所提交给主升审官的证明材料进行。因此,一旦案子进入上诉程序,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新证据都不会被考虑。

上诉过程通常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因此,申请人如果可以,尽量不要放弃或者绕过“重新审议”这一机会。有经验的律师能够帮助申请人充分准备“重新审议”,从而避免走到耗时良久的“上诉”这一步。另外,“重新审议”相较“上诉”最大的好处是:申请人也许有机会向劳工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增加获得批准的机会。

案例:

  • A公司作为雇主向劳工部递交了PERM申请,并且被劳工部抽中审查。主审官在审查通知中告知A公司其申请被审查的原因并且要求A公司提交招聘过程中所使用的3个文件。A公司仅将其中2个文件提交给劳工部。主审官拒绝了A公司的PERM申请,理由是:申请人未能提交足够证据证明申请人已经完成所有招聘程序要求。收到主审官拒绝申请通知之后,A公司申请“重新审议,”并且提交了第3个文件。主审官拒绝重新审议,因为A公司本有机会在审查阶段就提供第3个文件,但是错过了, 因此新的证据不会被考虑。主审官维持原先决定,A公司的PERM申请仍然由于申请人未能提交足够证据证明申请人已经完成所有招聘程序要求而被拒绝。
  • 雇主Smith向劳工部递交了PERM申请,但是被劳工部直接拒绝,理由是:所列的两个招聘广告刊登日期中有一个是错的。Smith申请重新审议,并且提交了两份报纸广告的复印件,证明自己完全遵循了招聘程序要求。由于Smith之前没有机会提交这些证据, 因此主审官在重新审议时会考虑这些新证据。主审官在考虑Smith所提交的新证据之后认为Smith确实完全遵循了招聘要求, 所列日期错误是仅仅是打印错误。因此,主审官批准了Smith的PERM申请。
  • C公司向劳工部递交了PERM申请。该申请被劳工部选中审查,虽然C公司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但是主审官还是拒绝了该申请。C公司要求重新审议,但是主审官依然维持原先决定。于是,C公司的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将被自动转给劳工证上诉委员会,由该委员会 进行复核。C公司又向上诉委员会提交了更多招聘过程证明材料,但是上诉委员会在复核过程中不会考虑这些新证据。
  • 某雇主的PERM申请未被审查,直接被主审官拒绝。该雇主直接上诉至劳工证上诉委员会, 并且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但是,由于该雇主放弃申请重新审议,该雇主自然就失去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机会。因此,上诉委员会不会接受这些新证据,仅会根据主审官处理该申请时所基于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结语


每一个PERM申请,或是由于存在瑕疵或是由于被随机抽中,都有可能被审查。一旦被审查,申请人有必须充分理解审查以及上诉程序才能保证在正确的时候提交一切该提交的证明材料。因此,每一个申请人都必须充分准备好如何应对可能受到的审查,提交证据过程中的任何细微疏忽都有可能使得被可以获批的PERM申请被拒绝。

为了避免忽略审核以及上诉中的任何细微的程序要求,我们建议申请人寻求一位资深律师的帮助。即使申请人的招聘活动是完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在案件被审查或者上诉时,只要申请人未能在正确的时候提交正确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的PERM申请极有可能还是会被拒绝。

计划为外籍受益人申请劳工证的雇主必须详细了解劳工部关于审查及上诉的规定。仅仅了解并遵循劳工部关于招聘活动的规定并不能保证申请获批,只有理解申请递交之后需遵循的各种规定(比如审查、上诉规定)才能保证申请即使被审查也能获批。

由于劳工证申请程序,特别是审查及上诉程序,复杂繁冗,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或者外籍受益人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申请被审查并不意味着申请会被拒绝,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律师能够帮助您避免审查及上诉过程中的细微疏忽或瑕疵,从而使得您的申请不会由于这些本可避免的瑕疵而被拒绝。

2012年9月25日 (YZW)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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