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關於EAD卡處理中90天期限的解釋
出於安全的考慮, 移民局在06年7月宣佈local office從10月起將停止發放EAD卡。I-765申請需向移民局的4個服務中心或者通過芝加哥特定信箱向全國申請中心(National Benefits Center)申請。並且,移民局還保證申請在提交後的90天內完成審理。最近,基於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對於90天期限提交的一些問題,移民局給予了以下回復:
在申請材料中初始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移民局可能會發出針對該I-765申請發出RFE,或者對此I-765申請依附的I-485/ I-130/ I-140等申請發出RFE。自RFE發出的第一天起,90天日期將重新開始計算。移民局將初始證據定義為法律規定的支持證據或者I-765表格或其他相關表格上說明的支持材料。此外,如果申請人要求進行打手印的重新安排也會導致時間的重新計算。
但在額外的補充材料不全的情況下,90天的期限在相關RFE通知發出之日起暫時中止計算,並在接收到要求的材料時,繼續開始計算。所謂額外的補充材料,是指在通常規定之外或其它所需的材料。同時,移民局還強調說,依照規定,申請人在認為移民局的RFE不適合或者沒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要求移民局做出決定。
移民局稱,他們的目標就是要在90天期限之前完成I-765及其相關申請的處理。移民局將指導並鼓勵各個處理中心辦公室在90天期限之前完成申請的審理和EAD卡的發放。同時,移民局稱,申請提交後的75天可以作為處理狀態查詢的開始時間。這樣在給處理中心以提醒的同時,並能保證EAD卡在90天內完成發放。也就是說,目前移民局I-765處理時間的期限是75天。
相關文章:
Local offices 10月1日將停止處理發放EAD
美國移民局於2006年7月發表最新消息稱,自2006年10月1日起,local offices將不再接收任何的I-765申請,也不再發放EAD。
在2004年的11月, 移民局就曾經說明, 從2005年的4月1日起, 個人的I-765申請需向移民局的4個服務中心或者通過芝加哥鎖定信箱向全國申請中心(National Benefits Center)申請。I-765的申請表格也以附錄的形式對此項改變進行了說明。在過度期內,一些offices將會繼續接收I-765的申請並通過地方系統發放EAC(I-688B)。移民局的此項決定,主要是出於地方系統發放EAC(I-688B)缺少安全保護的考慮。
原本繼續接收申請的local offices在2006年的10月1日前也將繼續接收(注意:是接收,不是受理) I-765申請。但是在2006年9月1日後,任何的local offices都將不再審理這類案件,接收的申請將直接轉給服務中心處理。因此,希望得到快速有效服務的申請者,最好的辦法就是將申請直接提交到相應的服務中心,或按照I-765申請表格的說明提交到芝加哥鎖定信箱。到2006年10月1日,美國移民局的local offices將不再接收任何的I-765的申請。
但值得注意的是,停止EAC的發放並不意味著InfoPass服務的停止。如果移民局在I-765申請提交90天後仍未能作出判決,申請人可以向local offices預約申請臨時的工作文件。但在申請的過程中,申請人需配合參加打指紋,並積極對移民局提出的證據要求等作出回應。如果因為申請者自己的原因而錯過打指紋或未能成功提交要求的文件,將影響臨時性卡的發放時間,嚴重的將造成90天期限的停止或重新計算。
自2006年10月1日起, 移民局的local offices將不再發放EAC。所有的EAD都將通過統一的機構發放。因此,申請替換即將期滿的EAD卡的申請人必須在當前卡期滿前的至少100天前,提交新的申請。這樣,將最少程度的避免在新的申請批准之前現有的EAD卡過期。
(11/2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