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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移民局新的案件提交程序的問答解疑

最近幾天,我所律師收到了很多關於移民局新的案件提交程序的問題,我們把這些問題和回答總結下來,以供大家參考。

問:什麼是 bi-specialization ?

答: Bi-specialization 是美國移民局新制定的提交和審查 I-129 和 I-140 的程序。今後所有的 I-129 及相關申請將須提交到佛蒙特處理中心; VSC 會將部分 I-129 申請送到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CSC) ;而所有 I-140 及相關調整身份的申請將須提交到內布拉斯加處理中心 , 包括 I-765 和 I-131 等, 而 NSC 則將部分 I-140 申請移送到 Texas Service Center (TSC) 。根據移民局的說法,這種分工將有利於移民局提高案件管理和客戶服務的質量。

問: TN 延期或身份轉換的申請應寄往哪個中心?

答:所有的 I-129 申請,不論種類,都應該遞交給佛蒙特中心。

問: E-1/ E-2 延期或身份轉換的申請應寄往哪個中心?

答:所有的 I-129 申請,不論類別,應該遞交到佛蒙特中心。然後加利福尼亞中心將處理所有的 E-1 和 E-2 申請。

問: 15 天的 premium processing timeframe 會有變化嗎?

答:不會。移民局將維持15天的 premium processing timeframe 不受到新的 bi-specialization 程序的影響。

問:我為正在處理中的 I-129 申請 I-907 ,該申請應遞交到何處?

答:遞交到正在處理你的 I-129 的中心,包括一張申請收據。

問:如何知道到底哪個中心在處理我的案子?

答:向你發出收據通知並且接收你的申請費的中心是實際處理案子的中心。

問:哪一天是接受申請的日期,是申請遞交到佛蒙特中心或者內部拉斯加中心的日期,還是最終審查案件的中心接收申請的日期?

答:佛蒙特中心和內部拉斯加中心會在接收到申請時印上一個日期印花,以確定提交日和優先日。日期印花上也會標出申請提交到最終審查案件的中心的日期。

問:如果我的案子在2006年4月1日之前提交的,那麼我應該將 I-485 申請、回美證和工作許可申請提交何處?

答:簽發 I-140 收據通知的處理中心仍然對該案具有管轄權,是實際上審理 I-485 及其它附屬申請的處理中心,也就是你應將 I-485 ,回美證或工作許可的申請寄往原來處理你的 I-140 的中心。

問:我應該向哪個處理中心提交 I-765 申請?

答:如果 I-765 是與 I-140/I-485 一起提交的,則適應新的案件提交程序,應打包提交到 NSC 。如果 I-140 正在處理中或者已獲得批准,則將 I-485/I-765 打包提交到正在處理或原來批准 I-140 的中心。對於不與 I-485 表格一起提交的 I-765 申請來說,應將 I-765 申請寄至 I-485 被提交或正在處理的中心。

問:我應該向哪個處理中心提交 I-131 申請?

答:如果 I-131 是與 I-140/I-485 一起提交的,則適應新的案件提交程序,應打包提交到 NSC 。如果 I-140 正在處理中或者已獲得批准,則將 I-485/I-131 打包提交到正在處理或原來批准 I-140 的中心。對於不與 I-485 表格一起提交的 I-131 申請來說,應將 I-131 申請寄至 I-485 被提交或正在處理的中心。

(0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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