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的合法化及其对移民的影响

随着美国有越来越多的州将大麻的使用合法化,大麻的使用显然正在被美国社会逐渐接受。截止至2019年10月份,美国一共有11个州以及首都华盛顿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已正式将大麻合法化。然而,如果一个人向移民局官员透露他(或她)曾使用过大麻,那么无论该人为永久居民还是持非移民签证,都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

这是因为,尽管大麻的使用在那些州合法,但根据联邦法律,使用、持有大麻仍然是非法的。在联邦法律中并不存在允许持有大麻做医疗用的例外条款。由于移民事务受联邦法律管辖,所以,在大麻一事上,其相关法律要以联邦法律为标准,而不由各州的法律决定。

根据移民法,外籍人士可能会因被判定犯有某个州或联邦的毒品罪而面临驱逐出境或禁止入境的后果。不过,一次性持有30克及少于30克的大麻是可以获得谅解的,并不会被驱逐出境或禁止入境。如果外籍人士递交了“承认书”或行为供认曾持有大麻,他们有可能被拒绝入境,尽管他们可能不会仅因此事而被驱逐出境。按照移民法的标准,在承认书或坦承书中,仅仅提到大麻的使用是不够的。为了使该项声明被视为一份承认书,“官员必须向申请人提供犯罪所在的司法管辖区的具体法律文本;官员必须用平白易懂的语言解释罪行及其根本因素,申请人必须宣誓自愿承认触犯了该罪行的一些特定因素”。除了定罪和承认书外,在目前或过去一年内有吸食或滥用大麻的行为都是拒绝入境的理由。

打算进行调整身份或领事处理程序的外籍人士应当避免持有、使用或接触大麻。承认持有、使用或接触大麻的外籍人士将被视为承认犯下了联邦级别的罪行。如果外籍人士拒绝回答有关大麻的问题,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如果外籍人士故意回答错误(即撒谎),则其申请将不予受理。因此,对于那些寻求调整身份或打算申请领事处理程序的人们来说,远离大麻就是最好的策略。

对于所有希望入籍的合法永久居民来说,任何关于大麻的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一个危险的陷阱。入籍申请要求永久居民在过去五年里已经建立起良好的道德品质记录。如果承认在过去五年内持有大麻或有过与其相关的任何行为,将会不符合法定入籍对于申请者在过去五年内要建立起良好的道德记录的要求,继而触发法定禁令,不能入籍。若如此,永久居民将不得不度过又一个五年期限,才能再次申请入籍。如果永久居民承认持有大麻及有过与其相关的所有行为,那么应当避免离开美国,因为如果离开美国再次返回时,将可能被海关判定为不可入境。因此,合法永久居民应该谨慎行事,避免使用、持有大麻,或从事相关职业。

对于希望通过持临时签证,如F签证或签证豁免项目(visa wavier program),来美的非移民来说,透露大麻的使用或持有可能会对你的来美目标产生不利的影响。寻求进入美国的非移民必须证明他们是可以被允许入境的。因此,非移民可能在领事处理程序面谈和/或在入境处接受相关讯问。美国领馆官员、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官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拒绝入境,这些官员不仅可以在外籍人士承认使用过大麻、持有过大麻或与其有过任何接触时拒绝其入境,而且还有可能禁止其今后的入境。由于官员们的自由裁量权很大,外籍人士透露曾经使用过大麻的情况甚至不必符合上述“承认书”的规则,官员们就可以直接拒绝其入境或禁止其今后入境。

因为使用、持有或与大麻有关联而遭遇无法入境美国的事例不少。例如据报道,一个寻求入境美国的加拿大人比尔·鲍尔斯某日想去华盛顿州参加一个音乐节,入境口岸的美国官员问了他许多问题,当他承认自己曾经吸食过大麻时,他当场就被直接禁止入境。在问询过程中,鲍尔斯承认自己多年前曾吸食过大麻。根据这则信息,美国的CBP官员确实有权力禁止他进入美国。此外,著名的奥运滑雪板运动员,同样来自加拿大的Ross Rebagliati在著名主持人Jay Leno主持的电视节目中承认自己曾经使用过大麻,继而也被禁止进入美国。在另一个案例中,一个加拿大人出租的商务地产被租客用于大麻产业,即使他本人不使用大麻或是从事大麻产业,但他也被终身禁止入境美国,理由是,他作为房主,收到的租金来自大麻产业。

简而言之,无论是对移民还是非移民来说,大麻的使用、持有或与其任何的关联都可能产生负面的、甚至是可怕的后果。对于那些想进入或留在美国的外籍人士来说,在联邦和移民法改变之前,最好避免吸食大麻以及避免所有与大麻相关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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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加拿大温哥华、中国沈阳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前领事馆官员,吕思齐律师于
2017626日正式加盟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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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之前,吕思齐律师曾在美国国务院作为中文和葡萄牙语外交官工作多年。他先后担任过美国驻加拿大温哥华、中国沈阳和巴西里约热内卢的领事馆官员,处理过30,000多件的签证案件,并且在海外领事事务相关的各个部门都曾工作过(欺诈预防、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美国公民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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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9)